2024-03-28 09:15  来源 :  汪清县汪清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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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汪清县汪清镇党委关于县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423日至2023年621日,县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组对汪清镇党委开展了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工作2023年928日,县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组汪清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为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如下 

  一、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县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根据镇内实际,制定印发了《汪清镇党委关于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把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进行分解,制定整改措施11项,每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站所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推进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汪清镇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在整改工作中,领导班子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细化任务,全力做好工作的协调、推进、督导等,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形成全镇上下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注重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根源, 

  积极开展落实情况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坚决防止新问题成为老问题,老问题衍生新问题,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并以整改为契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截至2023年12月20日,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的11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11项。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压实主体责任方面 

  汪清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政策理论学习深度不够,传达中央、省、州、县指示精神不够及时,存在土地非农化生产现象。 

  1.乡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强,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不够,传达中央、省、州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方面的政策及文件不够及时。例如: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提出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讲话内容和重要指示精神,汪清镇在2022年8月才进行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汪清镇党委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开展党委会议、2023年11月15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提升党员干部对政策理论的掌握。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镇党委政府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保护粮食安全、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重点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敷衍应付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决策部署宣讲推进工作缓慢,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村级干部对黑土地保护相关知识知晓率不高,了解不够深入。例如:通过查阅村级历年会议记录,均未发现学习贯彻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记录,个别村干部对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内容了解不多。 

  整改情况汪清镇召开镇级黑土地保护工作会议,加强政策宣传。各行政村依次召开村班子会议,传达学习黑土地保护相关知识政策,提升村干部党员关于政策的把握 

  进度判定已完成 

  3.乡镇党委政府履行黑土地保护利用主体责任、五级“田长”责任不到位对田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够深、不够广,导致镇、村干部对五级“田长制”概念模糊,没有深入研究与推进“田长制”工作。例如:镇党委政府没有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1〕34号)文件要求落实工作内容,镇党委政府未进一步督促村级开展宣传与培训工作,缺少“田长制”会议记录和巡田影像资料等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汪清镇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主体责任及五级“田长”责任制,镇村利用公示牌、条幅等手段加强“田长制”政策宣传,设置田长制公示牌2处,悬挂条幅6幅,全力营造黑土地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已完成巡田材料编制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4.乡镇党委政府对黑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管控不力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源头管控,监管力度不够,存在土地非农化生产现象。例如:汪清镇夹皮沟村于2022年违规占用0.75公顷耕地,建设394.4千瓦光伏发电板。 

  整改情况汪清镇持续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坚持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确保耕地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有效管控,并对建设于夹皮沟村的光伏项目已按相关要求办理了用地手续 

  进度判定已完成 

  5.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空壳社”治理不力未推动建立合作社清理退出机制和规范提升机制,未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甄别分类、动态监管,缺乏清理“空壳社”的必要举措。例如:汪清镇86家合作社当中19家为“空壳社”镇党委政府没有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汪清镇扎实开展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积极开展示范类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级联创,建设示范社4家,示范家庭农场4家。汪清镇组织对辖区内各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开展“空壳社”整治清理工作对列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已经引导其注销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紧盯监管责任方面 

  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监管不严、措施不实,没有全面有效治理私搭乱建行为。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辖区内私搭乱建现象发现不及时,查处整改不到位,违法占用耕地私搭乱建现象频发。例如:汪清镇西崴子村村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8平方米建设鸡舍;汪清镇城关村村民占用耕地61平方米建设凉亭,镇党委政府未进行有效治理。 

  整改情况加强黑土地保护的法治宣传,认真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提高全社会保护黑土地的法治意识。加强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对破坏黑土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形成黑土地法治保护的强大力量。对于西崴子村村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8平方米建设鸡舍,镇自然资源站已经做好相关工作并进行拆除。对于城关村村民占用耕地61平方米建设凉亭,镇乡建办认真开展排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项目建设监管方面 

  对项目建设实施推进不够有力,存在未批先建及重建设、轻管理、档案规范化管理意识淡薄问题。 

  1.乡镇党委政府对项目纵容默许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和项目开工许可等情况下“未批先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手续倒置、未批先建行为。例如:汪清镇河北村蓝靛果种植工程发改批复日期2020年4月13日在验收日期2019年11月14日之后,涉嫌未批先建。 

  整改情况汪清镇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对项目材料进行再次审核,不断加强项目程序监管,严格把控项目各项手续,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行为汪清镇河北村蓝靛果种植项目已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进度判定已完成 

  2.乡镇党委政府对项目建设实施推进不够有力,重建设、轻管理、档案规范化管理意识淡薄问题。对档案管理工作审核把关不严,个别项目档案存在缺少必要文件,档案文件日期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例如:汪清镇2019年自来水修复工程:价款结算单日期不全,缺少财务负责人签字,无集中采购(招标)材料,无检测报告;夹皮沟河汪清镇夹皮沟村段水毁修复工程: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无日期,左岸堤防工程量计算表无建设单位签字盖章,无集中采购(招标)材料;汪清镇东明村排洪渠建设项目:设计合同无日期;汪清镇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无集中采购(招标)材料。 

  整改情况汪清镇持续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的审核把关工作,同时加强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已对档案文件日期不规范、缺少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招投标材料等问题进行补齐和说明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其他资金监管方面 

  乡镇党委政府对惠农补贴申领过程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个别村存在虚报冒领行为。对耕地轮作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对虚报耕地轮作补贴行为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例如:汪清镇东振村黄玉权等三户违规上报轮作补贴10.76亩,申领补贴1028.87元;汪清镇砂北村违规上报轮作补贴6.49亩,申领补贴620.57元;柳树河村违规上报轮作补贴58.18亩,申领补贴5563.17元。 

  整改情况汪清镇严格各项惠农补贴申报,定期开展补贴抽查工作,坚决防止虚报冒领、克扣截留、账外支出等问题发生并督促各村将违规发放补贴及时收回上缴至村级账户中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工作打算 

  自反馈会议召开后,汪清镇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照反馈问题逐项分解、逐项落实,坚持不走过场、不敷衍搪塞,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今后的工作中汪清镇将继续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责任,积极对照检查、举一反三,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3-8813653汪清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电子邮箱:wqz365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