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盯”“关键少数”,普法宣传力度“不放松”
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办对接,对制定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筛查,重点是将统计部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干预企业独立填报、泄露单个企业数据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决把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零到位,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二、“紧盯”考核指标,文件清理力度“不放松”
疫后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第一时间通过公文发函、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清理纠正要求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在规定完成时限内逐项查找清理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承担的考核指标进行了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确保清理工作取得成效,坚决杜绝出现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做法。
三、“紧盯”数据使用,执法检查力度“不放松”
全面清理纠正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的文件和做法,并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坚决清理废止或修改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切实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不断加大对联网直报企业数据报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高企业源头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