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 16:07  来源 :  中共汪清县东光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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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汪清县东光镇党委关于县委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1日,县委巡察组对东光镇党委开展了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2023年9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东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对于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东光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党委书记崔日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世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做好常态化监管。 

  截至2023年12月20日,制定的19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19项;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2项、问责1人。 

  二、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方面 

  1.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完善学习长效机制,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化、经常化,2023年9月20日组织班子成员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延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交流研讨。 

  2. 东光镇自然资源工作站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单,宣传手册1000余份,发放给辖区各村村干部,要求村干部定期组织学习黑土地保护的相关内容。 

  3. 东光镇“田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1]34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村委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宣传与培训工作,提高镇村两级田长对“田长制”工作认识。严格按照县级“田长制”办公室要求,掌握五级“田长”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镇村两级“田长”工作。东光镇“田长制”办公室不定期对村级田长巡田情况进行抽查。 

  4. 经东光镇自然资源工作站现场踏查,永新村村民金龙吉、东山村报账员耿凤艳修建牛棚地块现为设施农用地,按照规定可以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已对其使用的地块补办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5. 结合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合作社异常名录,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确无发展条件、无法联合或合并的“僵尸社”“空壳社”引导其按简易程序自愿注销。对运行2年以上,经营优秀的合作社引导其申报省、州、县示范社 

  6. 东光镇自然资源工作站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单,宣传手册1000余份,发放给辖区各村村委员,要求村干部定期组织学习黑土地保护的相关内容,提高农业生产者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程度。 

  (二)紧盯监管责任方面 

  1. 经东光镇自然资源工作站现场踏查发现东山村报账员修建的170平方米牛棚现为设施农用地,按照规定可以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自然资源工作站工作人员已对其使用的地块补办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施工单位已对尖山子村堆放的砂石料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 东光镇人民政府召开了《东光镇关于做好农药包装物清洗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物清洗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镇31个村村书记切实指导农户做好农药包装物清洗工作,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机制,完成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任务。在全镇28个村设立了农药废弃物回收专用垃圾箱。要求回收的废弃物种类进行分类处置。 

  (三)项目建设监管方面 

  1. 东光镇严格遵照项目资料制作要求,及时填写相关信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对相关资料进行排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按照相关要求制作归档施工资料,并及时完成档案核查、装订、存档工作。 

  (四)其他资金监管方面 

  1. 东光镇召开了《东光镇2023年一次性补贴工作会议》,要求31个村村书记及报账员认真填报补贴申请表,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村三委成员签字上报到镇财政所;东光镇纪委已对东光村组宣委员涉嫌诈骗行为进行立案;2023年6月7日东光镇出台了《东光镇2023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轮作补贴核查实施方案》,为坚持维护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轮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国家专项资金安全。 

  2. 东光镇磨盘山村、新兴村涉案问题线索现由县纪委进行调查审查。东光镇磨盘山村、新兴村未入账款项资金由县纪委调查审查后将剩余款项村集体账户中。2023年2月21日对31村报账员进行了“汪清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培训。结合汪农办发[2023]13号关于印发《汪清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组织31行政村村主任、报账员学习村报账的流程和现金收取人员及取得现金收入必须在5日内上交到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规范收款手续,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严格杜绝村屯私自截留违规在账外支出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从两个月的整改情况来看,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进东光各项工作起到了巨大作用。东光镇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的整改离县委要求,与改革发展需要和干部群众期待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东光镇党委将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察成果,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素质提升,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东光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格督促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东光镇纪检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真正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挺纪在前,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巡察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结合巡察中发现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提升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建章立制,增强制度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巡察问题的后续整改,把整改责任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做好常态化监管。切实规范权力、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促进工作的过程,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约束,真正把制度规定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和自觉行动,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3-8590548;邮政信箱:汪清县东光镇东光村东光镇人民政府;邮编:133217;电子邮箱:dgzf20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