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 09:52  来源 :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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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清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年4月28日,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汪清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准确了解,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县9个乡镇200个行政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全部于2025年到期,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农组办发〔2024〕6号),第一条第一项“要保证辖区内2025年合同到期的(镇、街道)60%以上开展整乡推进试点”,符合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要求,被确定为2024年全国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试点县。县农业农村局立足实际,起草了该《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中央、省、州、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分为总体要求、试点范围、基本情况、试点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探索解决第二轮土地延包问题。

总体要求:依据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发〔2019〕34号)要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坚持延包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整县试点即9个乡镇200个村,涉及农业人口9.44万人(2019年产权制度改革村集体成员数),集体耕地6.46万公顷(国土二调数据,不含国营农场、林场面积),其中,确权面积3.2万公顷(确权发证面积,不包括册外地)。

试点内容:重点探索农村承包地延包具体办法,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二是探索利用集体所有的机动地、开荒地、依法收回的承包地等,依照法律程序调整发包给无地少地农户;三是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农民群众自愿认可的前提下,探索引导有条件的村(组)结合高标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适度规模经营等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推动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4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5月底前推选村延包工作小组;6月底前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调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农民延包意愿等情况;12月底前各村完成延包方案制定;2025年6月底前各村完成延包合同签订。

 

相关文件: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