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为切实加强汪清林区城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林区城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职责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汪清林区城镇区域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开展自查,符合标准的单位要如实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纸制版申报表(加盖公章)报至汪清县消防救援局或将扫描件发送至wqxfdd@163.com邮箱。
联系人:眭小峰 ,联系电话:0433-8853177。
此公告
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汪清县消防救援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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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载附件: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doc 可下载附件: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