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16:11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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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第一批至第四批降低 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汪清县供电服务中心、国网汪清县供电公司、其他各供电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及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148号)文件精神,现将吉林省物价局第一批至第四批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吉林省物价局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关于第一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123号)

     点击链接: http://www.wangqing.gov.cn/1p.pdf

2.   《关于第二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124号)
         点击链接:http://www.wangqing.gov.cn/2p.pdf

3.   《关于第三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134号)

点击链接:http://www.wangqing.gov.cn/3p.pdf

4.   《关于第四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157号)

点击链接:http://www.wangqing.gov.cn/4.pdf

 

 

 

 

 

汪清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