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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4-0818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办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4-0818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办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汪清县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汪清县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汪清县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4号)、《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23〕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逐步推动农村供水城乡均等化,全面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延边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方针,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紧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经济实用、标本兼治、分期推进”工作思路,高标准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全面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融合,规模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优先考虑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发展,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水质保障体系,夯实农村现代生活供水基础。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考虑乡村振兴实施进程,紧密结合地形地貌、水源条件、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因素,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力保障24小时供水,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新需求。

  ——坚持县级统管,完善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实行以企业化运营为核心的县级统一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突出节约用水,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智能化管理水平。

  ——坚持全面保障,平急两用。建立平急两用农村供水应急保障体系,整合优化现有保障资源,完善应急预案、预警机制、指挥系统,定期演练,发生洪涝、干旱、水污染等突发供水事件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作用坚持工程为民而建、为民而用,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尊重群众意愿,及时处置群众诉求,确保问题动态清零。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用好银行信贷资金、债券资金等,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久。

  三、实施目标

  聚焦“规模化供水、24小时供水、计量收费、水质提升、企业化运营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重点工作,根据乡村振兴实施进程和农村居民用水需求,全面推动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群众饮水用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4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0%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40%以上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全面实现企业化运营。

  到2025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5%24小时供水实现全覆盖;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26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70%计量收费实现全覆盖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完善,工程实现“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

  同步对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结合乡村发展规划实施和乡村振兴发展进程,进一步完善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体系、健全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机制、规范工程标准化管理,逐步形成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五同”供水格局,推动农村供水实现现代化,为农村居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提供坚实供水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聚焦农村规模化供水、24小时供水和智慧化供水,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1.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按照“能联尽联、能扩尽扩、能并尽并”原则,依托现有城市、规模化、乡镇及中心村等供水“厂网”资源,以城区、镇区、重点村等为圆心画圆,推进供水管网延伸;挖掘现有水源潜力,在充分论证水源可供水量的前提下,利用水库、河流及地下水等水源,新建扩建规模化水厂,连接现有供水网络,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不具备规模化供水的小型供水工程,全面实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推进小小联合,扩大供水规模。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2.全面保障24小时供水。全面摸排现有水源水量、水处理能力,结合实施规模化供水、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以及增加水源等措施,全力保障工程24小时供水水量条件;通过更新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提升水处理能力,创造满足工程24小时供水水质条件;通过更换完善提水设备、水量调节设备、输送水设备设施及控制设备,创造满足工程24小时供水稳定运行条件。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大力推进智能化供水。坚持数字赋能,推进数字孪生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加快推进安防、流量、温度等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使用,大力推动工程自动加温保暖、自动启停、自动反冲洗等设备设施安装改造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控、自动化运行、智能化管理水平,增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推动农村供水工程逐步实现“无人值守”“少人巡察”“专业维护”,智能化供水。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二)健全完善长效管护体制机制。聚焦农村供水城市化、农民用水市民化、工程运行企业化,构建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管企业化运营,保障工程24小时稳定供水,长效良性运行。

  1.全面健全制度和法治保障。以《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为遵循,建立健全县级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及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抓实抓细县、乡、村、管护单位及用水户责任,为农村供水工程“建好、管好、用好”提供法律支撑。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2.全面实行县级统管企业化运营。按照“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的总思路,依托吉林汪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立农村供水公司,负责工程建设、融资、管护等方式,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统一管理、统一运营。运营企业对管水员统一管理,根据管理工作量,优化管水员配置,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托企业化运营,依法依规推进水费县级统管、统筹使用,做到以大带小、以强补弱、县域平衡;强化水费管理使用,确保水费优先用于工程运行及改造,切实发挥水费应有作用,逐步实现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全面健全水价形成。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保本微利”的原则,推进“基础水价+计量水价”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根据需要对特种用水、非居民用水进行分类定价。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全面推进计量收费。以企业化管理为突破口,强化计量设施安装,实现计量收费。逐村逐户建立用水户缴费台账,推动使用智能水表等计量设备,推广在线缴费等便民措施,确保水费应收尽收,促进节约用水,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对水费远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运行成本的工程,建立水费县级财政补贴制度,保障工程长效运行。探索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5.全面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安全生产,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依托农村供水监管运管系统,开发“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 APP 管理平台”,逐项工程落实标准化管理流程并设置“二维码”,提升数字化监管、智慧化管护、标准化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6.全面做好供水服务。供水单位要定期检查、维护供水设施,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抢修,保证正常供水;因供水设施维护、抢修需临时停水,要及时通知用水户;将供水责任人基本信息、服务电话、水价等制度,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排查、常态化暗访,引导用水户参与监督,畅通省市县三级供水举报电话,建立“限期+回访+考核”动态清零流程化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全面提升水质保障能力。对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扎实推进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确保水质安全。

  1.优化水质提升方案。编制《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充分考虑水源水质条件,对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源,优先利用水库、引调水、现有供水工程等进行水源置换对不具备置换条件的,综合考虑水源水质、供水规模、管网分布和运行方式等因素,配套或优化完善净化设施设备地表水源千人以下工程根据水源水质情况采取适宜的净化消毒措施。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强化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健全完善供水水质巡检制度,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强化供水单位水质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实行出厂水日检(自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饮用水水源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湖库型水源地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加强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监督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立保护标志,做好隔离防护。组织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污染水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水源地安全。村民委员会要通过村规民约加强对山泉水、地下水等饮用水水源保护。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健全水质风险防控机制。巩固健全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将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及供水单位,提升水质保障水平。加强水源地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完善农村供水水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防控机制,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五、年度工程推进计划

  按照总体目标,积极谋划项目分年度推进,估算总投资4.04亿元。

  (一)2024年推进计划。一是实施汪清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总投资1.8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庙岭净水厂,新建进场道路305米;新建1处增压泵站(汪清镇增压泵站);大兴沟镇建设供水管线56.26千米,城市管网延伸新建管线33.45千米;供水线路附属构筑物211座;新建智慧水务系统1套。二是农村供水工程安装水表27435块。

  (二)2025年推进计划。一是推进实施汪清县春阳镇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总投资743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春阳镇净水厂,提升改造管线68.65千米;修复穿河受损管道7 处;供水线路设置附属构筑物33 座;新建智慧水务系统1套。二是推进汪清县农村供水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估算投资664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安防、流量、温度等在线监控监测设备,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控、自动化运行、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2026年推进计划。一是推进实施鸡冠乡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估算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拟建的鸡冠水库为供水水源,建设净水厂1座,水厂处理规模1200立方米/天,水厂工程主要由净化间、清水池、综合池等建(构)物,综合水处理系统等组成;铺设输水管线全长18.743千米。二是推进实施汪清县天桥岭镇区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估算投资3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天桥岭镇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计划改造管网长度为72.5千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稳步有序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专项债券、一般债券、金融信贷、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统筹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中央、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做到早谋划、早申请、早到位,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防止资金和资源浪费。

  (三)加强技术支撑。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邀请行业领域技术专家,下沉项目建设一线开展技术帮扶,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及运维模式。同时重点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建管运维人员教育培训,适时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工程建设管家服务,实施项目全过程技术指导和监管。

  (四)鼓励村民参与。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建设,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推行“门前三包”、受益村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村民自管方式。

  (五)强化监督调度。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展情况汇报。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采取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

  (六)加强宣传引导。入村入户开展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宣传工作,激发村民主体意识,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关注和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社会认知度。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汪清县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doc
  

主办: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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