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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中建八局在吉图珲客运专线秋梨沟镇明川村路段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

来源 :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1-28

 中建八局在吉图珲客运专线秋梨沟镇明川村路段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占用秋梨沟镇明川村村民寇某某自留山地2.5公顷,至今未恢复原状;临时占用该村村民周某某耕地0.17公顷,至今未恢复原状;二是在高松树大桥路段,因未对施工生活区后临时弃土场恢复原状,导致水土流失,淹没附近0.2公顷人工林;高松树大桥两侧0.5公顷临时用地也未恢复原状。2017年7月,因高松树大桥堵水,导致附近1公顷参地被淹没。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22日,敦化市政府组织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秋梨沟镇政府到信访举报地秋梨沟镇明川村现场核查。

  第一个问题:经现场核查,2011年至2014年,中建八局按照复垦方案在寇某某自留山地2.5公顷,种植了苜蓿草,通过了原吉林省环保厅及水利厅的环保和水保验收。村民周某某0.17公顷耕地已恢复移交该村,现种植了黄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现场核查,中建八局按照环评和设计要求,对秋梨沟镇高松树大桥路段的临时弃土场进行了恢复,已达到利用条件移交该村,现村民利用该地块晾晒木耳,未发现水土流失现象,且附近的0.2公顷人工林长势良好,无枯死、水淹情况, 群众反映的“临时弃土场未恢复原状,导致水土流失,淹没附近0.2公顷人工林”问题不属实。中铁八局未占用高松树大桥两侧0.5公顷耕地,此地块原为参地,现人参已起,种植树苗。群众反映的“高松树大桥两侧0.5公顷临时用地未恢复原状”情况不属实。2017年7月,敦化市发生50年一遇洪水,群众反映的“因高松树大桥堵水,导致附近1公顷参地被淹没”情况属实。中建八局已补偿,对于已进行经补偿一事双方均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