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24MB1987732U/2024-00080 |
分 类: | 畜牧业务;涉农补贴;畜牧业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04日 |
标 题: |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整县推进“先打后补”项目工作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2424MB1987732U/2024-00080 | 分 类: | 畜牧业务;涉农补贴;畜牧业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04日 |
标 题: |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整县推进“先打后补”项目工作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04日 |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整县推进“先打后补”项目工作的公示
一、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规模养殖户“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吉牧联发〔2019〕19号)、《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和“动物防疫+保险”模式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吉牧医发〔2020〕129号)、《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和“动物防疫+保险”模式试点实施方案》(延州农通〔202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的通知》(吉牧防发〔2023〕17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实现养殖场户强免疫苗100%市场化运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实施聘用优秀的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第三方公司开展整县“先打后补”工作。
二、申报单位条件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信誉,在本省内工商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专职开展动物防疫等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工作要求
1.服务内容。“先打后补”强免疫苗采购、贮存、使用管理等,及相关免疫基础数据申报。
2.效果评价。全区域随机抽检,免疫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补助资金发放方式。省财政将相关经费下达至省畜牧业管理局,直接拨付至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资金到位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强免疫苗供货企业一次性结清本次补助周期内的全部疫苗款项,并将结算情况上报至省局防疫监督处备案。
4.服务期限。确定聘用单位后,与其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年。
四、申报材料组成
1. 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兽药经营许可证;人员名单和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 服务方案
上述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封面需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
五、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1月15日前递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和遴选:由汪清县“先打后补”管理小组评审专家组,依照遴选方案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次聘任单位。
3.网上公示。对本次聘任单位在汪清县政务公开网站公示5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朴春浩
联系电话:18943370003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林东街东875号
邮箱:wqyk2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