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农发〔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当前我县已进入黑木耳菌包生产高峰期,农忙时期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了进一步加强黑木耳生产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加强木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要充分对当前农业安全生产进行风险研判,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防控措施,积极全面地开展督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各木耳生产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企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做到安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确保黑木耳生产安全有序。
2.聚焦重点环节,严控事故隐患。各有关乡镇要督促木耳生产企业加强对高温消毒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用电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警示,特别是在作业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具体要求如下:(1)受限作业空间安全作业:要完善受限作业空间作业防护措施。作业时必须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特别是封闭性作业必须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报警仪、防毒面具、轴流电风扇等。(2)高温杀菌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锅炉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和拆除。燃气瓶罐要专门管理和隔离放置。燃气锅炉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运行期间人员不得离岗脱岗。(3)原料存放区的安全。木屑、麦麸等易燃物必须严禁火种和安全警示牌。(4)机器设备安全。进出厂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铲车(装载机)使用结束时要把车壁放下;装袋机、搅拌机等机械设施出现卡料,停止工作时一定要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时一定要把禁止机器切断电源;开机时要提醒机器周边所有人员注意安全起重起吊设备安全。不符合规范的吊车、吊架等起吊设备必须拆除。(5)严格投入品管理。要加强对食用菌生产投入品的市场监管,禁止在食用菌生产中使用未经登记或已过登记有效期限的农药和违禁添加剂。(6)生产用电作业安全。电线、插座符合规范,必须配备安装漏电保护器,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和将电线拖在水中。(7)消防器材配备。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合格及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8)应急管理。各黑木耳生产企业要结合实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3.加强执法检查,维护生产秩序。相关乡镇要强化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指导督促各木耳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除整治,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请有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停产停业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执法措施,确保良好生产安全秩序。
二、高度关注其他农业领域安全生产
1.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对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的安全检查,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免疫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督促指导相关经营主体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2.各地要继续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扎实管控好检疫免疫、屠宰调运、应急管理、病虫害测报等环节,确保不出纰漏。
3. 各地要加强执法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机领域涉假牌证、酒后驾驶、无证无牌、非法载人、脱险脱保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乡镇政府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巡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农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