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汪清县人民政府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汪清辖区的管理服务能力,推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按照《协同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合作协议》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汪清县人民政府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延边州委、延边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重大问题,部署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社会管理职责落实、矛盾冲突调处等重点任务;督促检查国家公园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组 长:金桂英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金 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姜洪波 县林业局局长
李锡森 县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发展和 改革局工作)
陈乃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国龙 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王继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吕大勇 县公安局政委
于乐发 县水利局局长
朴 哲 县司法局局长
魏茂鑫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南广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洪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晶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张 鑫 天桥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凤城 罗子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蔡敬斌 大兴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尹成德 东光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银天 春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相 杰 复兴镇党委书记
柳 林 鸡冠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姜洪波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延边分局、汪清分局之间公函的传阅,负责县政府涉及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相关活动的工作安排。
县林业局:负责对接县领导参加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相关活动;配合开展公园生态保护、生态修复、野生动物救助等工作;协助开展公园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照上级政府配合国家公园储备县本级项目,争取政策支持。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公园内耕地质量持续提升,支持农村居民发展农业生产、落实惠民政策、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负责指导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公园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公园内发生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森林刑事案件的执法检查;落实执法信息共享。
县水利局:负责国家公园内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涉水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公园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公园内行政综合执法的监督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公园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园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公园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公园内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配合开展品牌文化宣传营销,不断提升国家公园的影响力。
各有关乡镇:负责推进本辖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共同协调落实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会议由联席会议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二)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签发后,印发至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作出的议定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成员单位分别贯彻实施。
(四)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涉及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重大问题,应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五)对需要协商的一般事项,通过联席会议成员送阅文件、征求意见等方式及时沟通协商;对于时间要求较急内容较为重要的事项或有关项目,由联席会议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审批决定。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