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基本实现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期,科学编制好《汪清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我县积极适应发展形势新变化,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省、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汪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规划》是阐明 全县在“十五五”期间的发展方向,明确政府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落实国家和省州决策部署,是全县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规划》编制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重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县域所能、谋划长远、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可操作性的工作原则,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全县振兴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举措、重点工程项目,努力打造富裕生态和谐幸福汪清,全力推动汪清加快发展实现新突破。规划编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
二、主要任务和阶段安排
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确定我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重点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加强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专题调研,谋划重点工程项目,研究提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措施。拓展规划前期研究广度深度,深入研究全局性、深层次重大问题,准确把握发展短板,研究提出基本思路和解决方案。加强对规划内容多角度论证,充分考虑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重点专题研究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总体指导与综合协调,各单位开展重点领域研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工作,2025年4月末前,正式提交研究成果,为编制好“十五五”规划打好基础。
(二)合理安排规划编制程序。《规划》纲要起草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2025年5月底前,起草形成《汪清县“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7月末前完成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等程序。8月末前,开始《汪清县“十五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起草工作;10月末前,形成《纲要》(讨论稿),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部门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12月末前,起草完成《纲要》(草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并附送编制说明、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合法性审查等文件。2026年初,由县政府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经批准后,由县政府印发公布和组织实施。规划公布20个工作日内报省州发改委备案。
(三)统筹做好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县相关部门组织完成。2024年底前,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提出工作方案,组建工作团队,明确工作负责人,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按程序部门自行组织编制。各专项规划需要对《纲要》及相应的上级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相关单位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报送县发改局汇总备案,县发改局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或删减。目录清单中列明的重点专项规划,由县政府印发;一般专项规划经县政府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或多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规划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送县发改局备案。
(四)全力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工作。围绕全县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立足未来发展方向,打开思路,深挖潜力,积极谋划一批包装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为落实规划建设任务提供支撑保障。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州“十五五”规划,特别是需要国家、省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前期研究工作,同时做好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力争获得政策资金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参加,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协调组织专题研究、起草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统筹协调专项规划、开展规划咨询论证评审等相关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协同配合,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选配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骨干力量组建编制队伍,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任务。
(二)创新规划编制方法。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注重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基层经验吸收到“十五五”规划中。综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努力做到图文并茂、新颖生动,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
(三)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十五五”规划是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县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重点专题研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汪清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