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汪清县专项债券项目审核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杜绝违规发行专项债券事件,经县政府研究,成立汪清县专项债券项目审核专班,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汪清县专项债券项目审核专班成员名单
一、专班成员
组 长:金桂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李恩华 县财政局局长
张立峰 县审计局局长
何延平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
崔立民 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卢平文 鸡冠乡党委书记(发改局主持工作)
崔永胜 县教育局局长
郑木红 县民政局局长
马洪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崔 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南广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乃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姜洪波 县林业局局长
于乐发 县水利局局长
张 晶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二、专班职责
(一)科学谋划指导。负责指导本地区各部门严格依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需求申报要求,精心科学谋划项目。立足长远发展视角,充分考量项目的前瞻性和可行性,确保所谋划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实施基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严格审核把关。负责对本地区申报新增的专项债券项目展开全面审核。对申报项目及其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项目收益进行深入细致的研判,秉持严谨态度,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坚决杜绝任何存在隐患或不合规的项目通过审核。(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协调资源保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为专项债券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构建高效的协同工作机制,消除部门间的协作障碍,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 四)跟踪监督评估。对已获批的专项债券项目进行持续跟踪监督,依照既定周期定期评估项目进展状况和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察觉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强化收益监管。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的全程监管,力保已完工项目收益按时足额上缴入库,有效缓解财政压力。持续对项目运营动态跟踪,及时处理问题,提升运营和收益水平,确保达成预期目标。督促保障资金合规安全,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与信用环境。(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平文同志兼任。专班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