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2024年第一期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汪清县2024年第一期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汪清县2024年第一期
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消费市场提质扩容,县政府决定于2024年6月7日投入30万元用于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汪清县范围内发放消费券,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升级。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
消费券发放额度为3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资金。
(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7日12时至7月2日22时,此次活动分为三轮。第一轮时间:2024年6月7日12时至18日22时;第二轮时间:2024年6月21日12时至25日22时;第三轮时间:2024年6月28日12时至7月2日22时。
(三)发放和领取原则。
1.通过支付宝客户端派送,先领先得,限定每人在一个周期内同类消费券不能重复申领。
2.本次活动财政补贴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县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四)覆盖范围。
1.消费券投放范围:汪清县县域全体人员。
2.参加活动主体范围: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且在汪清县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限额以上大个体(详见附件)。
三、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
本次发放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30万元,包括:百货零售类消费券21万元、成品油类消费券4.5万元、药品类消费券1.5万元、餐饮类消费券3万元。活动过程中,将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发放、使用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及发放组合方式。
1.百货零售类消费券:面值20元购物消费券1050张,面值50元购物消费券570张,面值100元购物消费券360张,面值200元购物消费券165张,面值500元购物消费券81张,面值1000元购物消费券51张。单笔购物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50元以上(含2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1000元以上(含1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500元以上(含2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5000元以上(含5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0元购物消费券。
2.成品油类消费券:面值30元消费券825张,面值45元消费券450张。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45元购物消费券。
3.药品类消费券:面值15元消费券400张,面值30元消费券300张。单笔购物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5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购物消费券。
4.餐饮类消费券:面值15元消费券100张,面值30元消费券350张,面值45元消费券200张,面值100元消费券90张。单笔购物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5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45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购物消费券。
(二)投放规则。
1.活动发券起始时间:2024年6月7日12时。
2.活动消费券消费有效期截至2024年7月2日22时,若消费券提前全部核销完,活动则提前结束。
(三)领取细则。
1.领取平台。“支付宝”APP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取平台入口。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支付宝”APP,通过实名注册后登录,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
2.领取方式。在活动规定时间内,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小程序,通过点击“汪清县政府消费券”进入到支付宝汪清县消费券页面。页面呈现14种面值的优惠券,市民可根据需求自主领取14张面值不同的消费券。
3.领取规则。按照“先领先得”原则,一个活动周期内同类消费券限领一次。
(四)使用规则。
1.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支付宝”APP支付方可使用。市民在使用“支付宝”APP付款时,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财政补贴资金及市民个人消费资金直接划入商家账户。
2.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3.可同时兼容企业其它优惠活动。
4.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参与企业,统筹协调消费券发放各项工作;协调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做好“支付宝”APP消费券领取、使用、核算、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充分保障系统平台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个人用户信息安全。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消费券宣传推广工作。县政数局负责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平台合作协议,做好网络、系统、数据等技术支撑保障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财政资金保障、政府专项支付宝账户开设、资金监管和回收工作。县市监局负责做好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舆情引导和管控工作。
(二)加快工作推进。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确定最优方案,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三)加强数据分析。积极做好消费券发放期间大数据分析工作,根据消费券发放、领取、消费等数据,及时研判消费券对线下购物的实际带动情况,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和发放组合方式,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活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充分发挥“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汪清县政府消费券领取、使用规则,让广大群众充分知晓活动详情,参与和享受消费惠民政策,营造浓厚活动氛围。